国际货币法律制度
一、各国涉外货币法律制度
(一)各国货币性质的确定
1.确定本国货币为完全可兑换的货币。
2.确定本国货币为部分可兑换的货币。
3.确定本国货币为不可兑换的货币。
(二)各国汇率制度的选择
1.固定汇率制
2.浮动汇率制
二、国际货币体系
(三)金融资助
2.基金组织的贷款
基金组织只对各会员国政府贷款,贷款的额度与该会员国缴纳的份额成正比,贷款主要用于解决该会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
目前,基金组织主要向各会员国提供以下几类贷款:
(1)普通贷款
(2)出口波动补偿贷款
(3)缓冲库存贷款
(4)中期贷款
(5)扩大资金贷款
(6)结构性调整贷款
(7)追加结构性调整贷款
3.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
(1)特别提款权的概念
(2)特别提款权的使用
(3)特别提款权的定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