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免考办理通知
一、免考、学分互认办理
申请办理时间:2016年8月25日至9月5日
办理地点:贵州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一楼第二学历办公室
办理流程:
1、考生下载附件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打印并填写完整;
免考申请表,咨询在线老师获取
2、在校学生使用原学专业课程成绩申办免考的,须提供原所读专业所有学期的所有科目详细成绩证明(加盖原所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复印件无效),并开具在读证明。
已经毕业的社会生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课程成绩(含所有科目)原件和复印件;
若使用规定资格证书申办免考的考生,需提供该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自考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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