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含学分互认)课程办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为做好2018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含学分互认)课程手续的办理,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免考课程办理
1.申办时间:2018年2月26日至3月9日(周末不办理)。
2.申办地点: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宝山校区音乐综合楼二楼)。
3.申办要求:
申办免考的考生必须拥有已注册成功的新准考证号,并应至少业已通过一门统考课程,且网上已有成绩可查。考生先查询“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主考各专业可免考课程”,可选择使用原学专业课程成绩或规定相应资格证书申请免考,并需注意以下几点:①用于免考的原学专业层次课程必须全为必修课;②“英语(二)”可用三个学期及以上必修“公共英语”课程平均成绩办理免考,“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可用“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或“教育学”和“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平均成绩办理免考;③可用于办理免考的资格证书有“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六级合格证书(可免考英语二)、“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可免考英语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可用于免考计算机类免考课程);④其余详见(http://www.gzszk.com/html/xgwj/2010823/575.html)“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文件要求。
4.申办材料:
个人申办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①已经注册并至少通过一门统考课程的新准考证号;②考生下载“附件2: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打印并填写完整;③若使用原学专业课程成绩申办免考的考生,须提供原所读专业所有学期的所有科目详细成绩证明(加盖原所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复印件无效),或提供原层次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课程成绩(含所有科目)原件和复印件;④若使用规定资格证书申办免考的考生,需提供该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各助学单位集体办理需准备以下材料:①汇总需办理免考课程的考生并初审,确保以考生已注册的新准考证号办理,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附件3: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学分互认)课程登记表”,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须加盖助学单位教务部门公章);②如生源全为同一院校的助学单位,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附件4:原专业课程成绩汇总表”,纸质版须加盖原专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如生源较为分散的助学单位,请按照个人申办的要求准备材料,再汇总填写附件3。具体填表要求见表内附注。
5. 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审定费按15元/每生每科收取。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黔价费[2008]63号文件、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黔招考院[2016]8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学分互认课程成绩上报
1. 申办时间:2018年2月26日至3月9日(周末不办理)。
2. 办理地点: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宝山校区音乐综合楼二楼)。
3. 办理要求:各学院及助学单位,根据2015年起实施的新课程计划,已安排其中学分互认部分考试的,将考生合格成绩汇总,确保以考生新注册的准考证号登录成绩,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附件3,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学分互认)课程登记表”,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须加盖原专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具体填表要求见表内附注。
4. 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按37元/每生每科收取。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黔价费[2008]63号文件、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黔招考院[2016]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1.本次申办免考、学分互认的考生必须是已经注册新准考证号并已审核成功,申办全部使用新准考证号,否则成绩无法导入。
2.集体点的免考和学分互认成绩请分别以不同表格上报,以便汇总和统计。
3.请各报送单位务必使用附件中的新格式表格规范填报,不可再用旧格式上报。使用旧格式或新格式中未按要求填表,成绩均无法导入。
4. 因省招生考试院对于各类成绩上报时间已做出严格规定,使用自考管理平台导入各类成绩时间予以严格控制,故各助学单位必须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成绩报送,超过时限者一律不再受理;如有错误数据,也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予以更正和返回。
5. 因省招生考试院已全面启用自学考试新系统进行管理,要求更为严格,且免考和学分互认课程办理工作涉及各考生切身利益,为了对考生负责,避免错报、漏报,各学院、各助学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要认真仔细阅读填表须知并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报。
6. 请各学院及时将有关要求通知到所属助学单位,协助教学点做好免考(含学分互认)课程办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主考各专业可免考课程
2.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
3.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学分互认)课程登记表
4.原专业课程成绩汇总表
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1月2日
自考预报名
上一篇:关于2018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评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18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课程及实践环节成绩上报有关事宜的通知
扫码小程序选择报考专业
进入免费做题学习
查看了解自考专业
查询最新政策公告
进入历年真题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