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做好 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与办证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与办证工作的通知》(黔招考自[2020]1号)的要求,为确保我校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办要求
因当前疫情影响及校区封闭管理,为尽可能降低风险,保障师生安全,本次毕业审核办证采取无接触线上形式办理。
二、申请毕业条件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
1. 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2. 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验、实习、技能等 实践环节考核且成绩合格;
3. 课程免考、替换及转考符合规定;
4. 自学考试专业须为我校主考专业并为我校助学考生,助学学费已缴纳完毕。
三、申办时间
1.个人申办: 2020年5月18日至5月24日,早于5月18日00:00、晚于5月24日24:00提交的论文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2.集体申办:集体申办的单位,按要求汇总考生的所有办证材料并统计数据,于5月22日前报送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由学历教育科分配安排审核流程,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并于5月27日前完成初审工作。
四、申办所需材料
1.个人申办:
(1)下载“附件 1:贵州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申办材料目录”电子版,仔细阅读表格所示各类材料及相应要求,根据目录所示依序备齐所有材料,并将各项纸质材料原件扫描为电子版,电子版材料直接提供;
(2)下载“附件 2:贵州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电子版,由考生本人填写完整;
(3)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须保证前置学历已在学信网注册,并提供前置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材料标准格式见“附件 3:前置学历证明表(示例)”);前置学历未在学信网注册的考生,请回到前置学历毕业院校进行处理;
(4)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和规范招生考试收 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8]63 号)要求:自学考试毕业生毕业证 书审定费(含毕业、专业证书表格费)为 50 元每生;
(5)如有办证考生姓名或身份证号等信息与前置学历不符的情况,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开具的标准格式户籍证明原件电子扫描版。
2.集体申办:各助学单位集体办理,必须采取线上形式收集和审核考生材料,不允许以申办为理由当面接触和聚集学生,并需准备以下材料:
(1)汇总相关材料后需填写“附件 4:贵州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核登记表”,并将电子版与汇总的办证材料一起提交;
(2)如有办证考生各类信息需修改的情况,请按要求填写“附件 5:贵州省高等自学考试考生信息修改申请表”电子版,并与相应考生办证材料一起提交;
(3)如有办证考生姓名或身份证号等信息与前置学历不符的,需汇总所有此类情况及相关证明并填报“附件 6:高等教育毕业生前置学历复查表”电子版;
(4)考生电子照片由助学单位集体收齐,必须按准考证号命名并打包提交继续教育学院。
五、申办要求
1. 个人办理毕业证的考生必须准备齐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我院工作邮箱:sdjx2020@163.com,邮件标题为“2020上半年自考毕业申请+准考证号+姓名”,未按要求命名标题的邮件或材料不全者视为无效申请不予办理;我院接到有效申请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如在期限内未取得回复方可再次发送咨询。毕业证为重要证件,办理过程较为复杂,且各项信息的准确性极为重要,一经办理无法更改,如因检查不仔细、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毕业证信息有误,由考生自行负责,希望各位考生注意查阅回复邮件,严肃对待。
2 .集体办理单位需监督考生亲自填写和确认材料并在“附件 1”“附件 2”亲笔签名,“附件 2”须审核后骑缝加盖单位公章,并将考生联返还申请 人,存根联由经办人签名,并汇总所有其他材料及附件,按要求准确填写“附件 4”“附件 5”和“附件 6”,其中“附件 4”纸质版需加盖公章和经 办人签名。办证材料若未按要求盖章和签名或材料不全者,则不予办理。
3.根据《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管理办法(试行)》 (黔招考自[2016]5 号)文件规定,考生关键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 民族)如存在与平台已有信息不相符者,请与所属助学单位联系提交修改材料,并应在初审结束前完成提交。考生本人必须亲自确认各项信息并签名,如因本人或助学单位核查不仔细等导致毕业证信息有误的,由考生和助学单位自行负责(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自2016 年起,毕业证书发放后, 因考生本人或助学单位主观原因造成学历信息错误提出修改或更正的,一律不予受理)。
4. 根据全国考办对本科毕业生前置学历的审查需要,考生必须在取得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且在学信网注册后才可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自考 专、本科毕业证不能同时办理);所有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必须提供前 置学历在学信网上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5.特别强调: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 业证书打印规范>》教试中心函[2017]133 号文件要求,办理毕业证以电子 照片为准,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提供合格的电子照片,照片不合格者此次将不予办理。各集体申办单位务必认真做好考生电子照片的收集审核工作。
各助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办证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及时通知考生,以免错过毕业审核办证时间,并根据要求全力做好考生毕业审核办证准备工作,及时按要求将汇总的材料报送我院学历教育科,积极配合我院工作安排,以确保办证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0851-86702452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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