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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常见问题答疑

    2024-06-24 15:20:42   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点击:   
       
      一、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以下简称“考生”)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考生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可取得毕业证书。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

      二、贵州省自学考试有哪些专业?

      答:贵州省自学考试从2024年10月起执行新的专业考试计划(以下简称“新专业计划”),考生可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zsksy.guizhou.gov.cn)”—“自学考试”—“通知公告”,查阅《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了解各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教材版本等信息。

      三、如何参加自学考试?参加自学考试需要入学考试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我省的自学考试。报考本科层次的考生,在申请毕业时,须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且已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完成电子注册。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实行宽进严出,不需要入学考试。

      四、如何选择合适的专业报考?

      答:考生在选择报考专业前,应认真查阅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根据相关要求,结合自身的工作、兴趣、文化层次、学习能力,选择合适的专业报考。一般来说,无高等教育学历的考生应先报考专科层次专业,具有专科或专科以上层次学历证书的考生,可报考专升本专业。

      五、如何参加贵州省自学考试报名?

      答:我省自学考试每年4月和10月各举行1次统考,一般在每年6月中旬和12月中旬报名。考生可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查阅当次的报名通知,按照有关要求和流程报名注册。

      所有考生报名时,须慎重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考课程不能修改,不予退费。

      六、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是什么?怎么报考?

      答: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是为了实现自学考试专业规范要求和课程考试目标,对考生进行基本技能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核,是专业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性环节考核一般包括:课程实验(实践)、专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和其他专门技能等。

      实践性环节考核由各专业对应的主考学校组织实施,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各主考学校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或主动联系各主考学校咨询考核要求,做好参考准备工作。

      七、已注册过的考生报名时遗忘准考证号码怎么办?

      答:考生可登录贵州省自学考试报名系统(http://zkbm.eaagz.org.cn),通过首页的“找回报名序号”功能查询自己的报名序号,再通过报名序号登录该系统,即可查询到对应的准考证号。如无法成功找回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属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或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现场查询。

      八、登录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答:考生在登录贵州省自学考试报名系统时,登录密码默认为所注册身份证件号码的后六位,如考生自行修改后忘记了密码,也可通过报名系统首页的“找回密码”功能,找回自己的登录密码。如无法成功找回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属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或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现场查询。

      九、准考证已办理过毕业证或已申请考籍转出的,是否可以继续使用该准考证报考?

      答:考生的准考证已办理过毕业证或已申请考籍转出的,将无法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考。考生如需继续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可重新注册新的准考证进行报考。

      十、报名时如何修改报考专业?

      答:我省目前一个准考证号只能报考一个专业,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所报专业安排的考试课程进行报考。考生如需更改专业,可在报名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进行修改,或注册新的准考证号重新选择专业报考。

      十一、考生如何查询报考结果?

      答:考生成功缴费后,报名系统提示缴费和网上报名成功,即可查看当次报考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等信息。如考生未完成缴费的,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状态,系统则显示当前的报名进度,考生按步骤完成报名流程,即可查看当次报考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等信息。如报名费用确认已扣除,但报名系统未提示缴费和网上报名成功,可能是由于银行响应延时迟缓或网速慢等综合因素影响,造成页面显示滞后,可稍后或次日再次登陆系统查询报名状态。

      十二、考生报名后如何查询考点、考场等相关信息?

      答:考生报名成功后,需关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根据打印当次考试《准考证》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查询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考生的报考课程、考试时间、考点考场安排等相关信息。

      十三、考生报名成功后发现个人信息错误怎么办?

      答:首次注册的考生报名成功后,若发现关键信息(姓名、性别、照片、证件号码)有误的,在打印《准考证》后,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到报名注册时选择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核实确认后开具相关证明,准许且只能参加首次考试。相关证明将作为以后办理考生个人信息修改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存。考生需在下一次报名前携带上述资料到所属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或助学单位申请修改信息(一般在6月上旬或12月上旬)。

      十四、考生个人自然信息(如姓名、证件号码等)有正常变更的情况,如何申请修改?

      答:考生个人自然信息在申请毕业前正常变更的,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属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或助学单位提出修改申请(一般在6月上旬或12月上旬)。考生个人自然信息在获得毕业证书后变更的,不得修改。

      十五、自学考试有参考年限吗?已合格成绩会作废吗?如所报专业已停考,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怎么办?

      答:目前我省自学考试没有参考年限限制,凡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长期有效。

      自学考试专业实行动态管理,我省每年会根据社会需求实际开考新专业,停考部分社会需求小、生源持续下滑的老专业。

      专业停考后,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过渡:

      (一)指定转入其他相近专业,考生所取得的原专业合格课程成绩有效,可按规定替换为转入专业的对应课程。考生按转入专业考试计划,考完剩余课程,达到毕业条件后,可申请办理转入专业的毕业证书;

      (二)停考专业无相近专业可转的,安排考试过渡期,考生在过渡期内考完剩余课程,达到毕业条件后,可申请办理毕业证。过渡期内未考完剩余课程的,考生可在其他省份报考剩余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后可通过省际转考将合格成绩转入我省,按照要求申请办理毕业证。

      (三)停考无相近专业可转的,在规定毕业办证截止时间前,未取得全部课程合格成绩,我省将不再办理该专业的毕业证,考生可将我省所有合格课成绩转入其他省份继续使用。

      具体政策详见当次有关专业停考通告。

      十六、实行新专业考试计划前取得的合格成绩还有效吗?

      答:为充分保障考生相关权益,我省考生在实行新专业考试计划前(即2024年10月前)已取得自学考试合格成绩的课程继续有效,可按规定的替换关系,用已取得合格成绩的旧计划课程顶替为新计划课程,详情考生可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zsksy.guizhou.gov.cn)”—“自学考试”—“通知公告”,查阅《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了解。

      课程替换只能在同一专业中进行,不能跨专业替换。

      十七、执行新专业考试计划后,如何选择“英语(专升本)”的替换课程?之前取得的“00015英语(二)”替换课程成绩可继续使用吗?

      答:新专业考试计划(2024)执行后,公共基础课“00015英语(二)”变更为“13000英语(专升本)”,学分从14分变为7分,考生可在指定的20门“13000英语(专升本)”替换课程中任选2门(总学分不低于7分)报考,取得合格成绩后,可替换为“13000英语(专升本)。

      若考生在新专业考试计划执行前取得原指定的12门“00015英语(二)”替换课程中任意2门合格成绩(总学分大于7学分),可直接替换为“13000英语(专升本)”;取得原指定的12门“00015英语(二)”替换课程中任意1门合格成绩,可在新指定的20门“13000英语(专升本)”替换课程中再选1门课程报考,取得合格成绩后(总学分大于7学分),可替换为“13000英语(专升本)”。

      以上所选替换课程均不能与所考专业的课程重复。

      十八、新旧专业课程替换时,如课程包含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考核的,如何替换?

      答:自学考试课程包含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考核课程两部分的,两部分均需考核通过才视为取得该门课程的完整成绩。在新旧课程替换时,该类课程的替换分为两种情况:

      (一)整体替换类: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均获得合格成绩,可整体替换。如工程造价(专科)专业,原课程“03942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一)”和“03943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一)(实践)”在替换为新考试计划课程“06969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时,就需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考核课程两部分均取得合格成绩才能替换。

      如新专业考试计划未设置与原计划相同的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考核课程,但考生取得了原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可在2024年10月考试及以后考期报名时,以新生身份注册一个包含相同实践环节考核课程的新专业,再报名参加该实践环节课程的考核;如新专业考试计划中,各专业均未设置该实践环节考核课程,考生可咨询所报专业的主考学校,了解该实践环节考核课程的考核安排,按要求及时参加考核。

      (二)部分替换类: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分开替换。如汽车服务工程(专升本)专业,原课程“04438汽车电控新技术”和“04439汽车电控新技术(实践)”,需分别替换为新考试计划中的“04912汽车电子控制技术”和“04913汽车电子控制技术(实践)”。考生如只取得“04438汽车电控新技术”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替换为新考试计划的“04912汽车电子控制技术”理论课程后,需按要求参加“04439汽车电控新技术(实践)”课程的考核。

      十九、什么是免考?如何办理免考?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自学考试免考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我省考生可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zsksy.guizhou.gov.cn)”—“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查阅《关于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的通知》,了解免考相关规定。

      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可于每年3月1日至15日或9月1日至15日之间,按规定带齐资料到所属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助学考生到所属助学单位)申请办理。

      考生申请免考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证书免考: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用大学英语四六级免考的,还需提供中国教育考试网出具的成绩证明纸质件。

      (二)其他学历形式免考:毕业证(含学信网验证报告)、成绩单(必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印章)、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自学考试成绩免考:毕业证(含学历电子注册备案)、毕业生登记表(含成绩信息)、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现场审核原件。

      二十、如何申请办理省际转考?

      答:离开贵州省或从外省(区、市)到贵州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办理省际转考手续。申请省际转考时间为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一般考籍转出在2月、8月,考籍转入在3月、9月,考生可关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消息,了解具体工作安排。

      (一)转出基本要求: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同一准考证号下的考籍只能转到同一个省份。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4.已经在贵州省取得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贵州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无对应理论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均不得转出。

      6.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二)转入基本要求:

      1.凡需要转入贵州省的考生,须先在转出省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2.考生应在贵州省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贵州省自学考试考籍,并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

      3.考生拟转入的原外省考试合格的课程应与我省现有考试课程名称、课程代码一致。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免考成绩、无对应理论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我省不予接收;2016年以后取得的统考成绩无笔迹信息卡的,我省不予接收。

      5.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按照贵州省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6.转考考生应当在贵州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或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贵州省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三)考生每次只能转出一个准考证号下的合格成绩,一次只能转出到同一个省。

      二十一、执行新专业考试计划后,对办理考籍转移有什么影响?

      答:执行新专业考试计划后,考生若有办理考籍转出的,我省转出的课程均为实际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建议考生提前了解转入地的专业课程设置情况,确认转出的课程成绩在转入地可用;考生考籍从外省转入我省的,也需提前了解我省的专业课程设置情况,特别是新旧专业课程的替换关系,确认转入我省的课程成绩可以直接使用或替换。

      二十二、考生若持有两个以上准考证号,所对应的成绩可以合并吗?如何申请合并?

      答:如准考证个人信息一致的,直接到当地市(州)考试机构或所属助学单位申请合并。若准考证个人信息有误的,需申请修改错误准考证信息后(请参照十二条办理),再向当地市(州)考试机构申请合并。

      二十三、考生如何办理毕业申请?

      答:考生达到毕业条件后,即可申请毕业,助学考生向所属助学单位申请,社会考生向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具体申请时间和要求请关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当次毕业申请办理通告。

      二十四、毕业证书或毕业生登记表遗失了,可以补办吗?需要什么材料?

      答:毕业证书或毕业生登记表遗失、损毁等,不予补发原毕业证书或毕业生登记表,可补办毕业证明书或毕业生登记表证明。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与毕业生登记表具有同等效力。

      省招生考试院全年工作日均受理毕业证明书、毕业生登记表证明的办理申请。

      办理毕业证明书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无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的需提供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1张到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处现场办理。

      办理毕业生登记表的考生,如毕业时间是2001年6月以后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省招生考试院大楼负一楼大厅自助打印即可;如毕业时间是2001年6月(含2001年6月)以前的,需考生本人持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到省招生考试院自考处办理。

      二十五、毕业证书上信息有误如何修改?

      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完成电子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原则上不予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确有错误的,考生向毕业初审单位提交申请办理。

      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完成电子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考生自然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发生变更申请修改的,不予受理。

      二十六、什么是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前置学历?前置学历审核未通过的如何申请前置学历复查?

      答:凡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以上)学历,此学历即为前置学历。前置学历信息必须在学信网上可查。无前置学历、前置学历未注册或未及时、准确提交前置学历信息的考生,不能完成学信网注册。

      若因前置学历信息与现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信息不一致的,应向毕业初审单位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前置学历复查:

      (一)身份证复印件(非自然升位变更身份证信息的,需有相关变更证明材料);

      (二)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

      (三)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在线验证报告和注册备案表(自学考试学历只需提供注册备案表)。

      二十七、普通高校本科结业或肄业是否可以作为自学考试本科的前置学历?

      答:普通高校本科结业可作为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前置学历。普通高校本科肄业不可以作为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前置学历。

      二十八、参加自学考试可以获得学位吗?

      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需要申请学位的考生,应于毕业申请前主动联系本专业的主考院校,咨询该专业的学位授予标准及要求。

      二十九、自学考试是否有学籍?

      答:自学考试不建立学籍管理档案。

      三十、自学考试毕业生档案有哪些材料

      答:贵州省自学考试毕业生档案材料一般包括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含个人信息、成绩信息、思想鉴定等内容)。

      贵州省自学考试无报考登记表、入学登记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等材料。

      三十一、如何认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答:2001年6月以后毕业的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

      2001年6月(含)以前毕业的考生,需前往学信网的各代理机构进行认证。

      贵阳市学历认证代办机构为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凯里路235号;咨询电话:0851-87990142。

      三十二、考生使用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一代身份证等非二代身份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毕业证的,如何申请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答: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用原证件号码申请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详细操作流程可拨打学信网客服热线010-67410388咨询。

      三十三、自学考试的主考学校是什么?我省有哪些主考学校?

      答:依据目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主考学校是担负部分自学考试职责的普通高等学校,主要负责参与课程设置及课程考试标准制定、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上副署等工作。

    以上内容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网址:http://zsksy.guizhou.gov.cn/zxks/ksbm/202406/t20240618_84882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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