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发展实际和专业开考情况,经广泛调研论证,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以下简称旧计划)进行了调整,为确保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43个专业,新开考医学检验技术(专升本)、食品卫生与营养(专升本)、工程造价(专升本)、工业设计(专升本)和艺术设计(专科)等5个专业。
各专业课程设置明细详见附件《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24)》(以下简称新计划)。
二、实施时间
从2024年10月起按新计划课程设置开考,从2024年12月起,考生须按照新计划要求申请毕业。
三、课程替换
(一)为充分保障考生相关权益,我省考生2024年10月前已取得自学考试合格成绩的课程继续有效,在2024年12月以后,可按附件1中各专业新旧课程替换表中规定的替换关系,用已取得合格成绩的旧计划课程顶替为新计划课程,并按照新计划要求办理毕业。课程替换只能在同一专业中进行,不能跨专业替换。
(二)课程“英语(专升本)”可在《“英语(专升本)”替换课程表》(见附件)中任选的2门课程(合计不低于7学分,且所选课程不为本专业包含的课程)替换。
(三)2024年10月考试起报名的新生,按照新计划要求参加考试,无需使用课程替换。
四、停考专业
药物制剂(专升本)、农林经济管理(专升本)2个专业于2024年10月停止接纳新生注册,设置过渡期至2026年10月,从2027年起停止安排考试。
五、其他说明
(一)各省内命题课程的考试大纲,由各主考学校公布。
(二)会计(专科)、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科)、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科)3个专业只调整名称和专业代码,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另行公布,调整前按旧计划安排考试。
(三)本科各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及要求由相应主考学校制定和发布,各专业考试计划中不做具体说明。
(四)本次专业调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准确向考生宣传专业调整的有关政策,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确保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以上信息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网址:http://zsksy.guizhou.gov.cn/zxks/ksjh/202404/t20240410_84187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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