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
《大学语文》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除中文专业以外其他专业的公共必考课,是为培养和检验自学应考者的语言文学水平和写作能力而设置的一门文化基础课。
《大学语文》的课程内容、考核目标和考试命题,应充分体现语言文学基础课的性质,注意与汉语言文学专业开设的中国古代、现代和外国文学作品选以及语言、写作等课程的区别,注意与非中文专业开设的应用性文体写作课程相区别。在整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科体系中,《大学语文》具有不可替代的综合性文化基础教育职能。
设置本课程的目的,是为了在高中语文程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自学应考者的人文素养、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并为学好各类高等教育专业和实施通才教育打下良好文化基础。
(一)学习、掌握一定的语言知识和文学知识,提高文化素养,培养现代人文精神。
(二)阅读、分析精选的古今中外作品名篇,提高阅读理解能力和文学欣赏水平。
(三)借助精选名篇的潜移默化和示范效应,提高记叙、描写、议论、抒情的写作能力。
Ⅱ、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
《大学语文》的课程内容包括语言文学知识、作品阅读分析和作文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的课程内容和考核要求如下:
一、语言文学知识部分
(一)语言知识
语言知识的考核,应从阅读理解课文的需要出发,只对本教材中所出现的字词、语句的含义进行解释,不作语法方面的分析。(文言文)
1.解释常见文言词语的具体含义。主要是辨识古今意义有所不同的词语,特别注意掌握那些在现代汉语中仍然具有生命力的文言词语。
2.解释含有常见文言特殊句式的词组或短语。这些常见文言特殊句式有:使动用法、意动用法、名词作状语、名词作动词用、被动句式、倒序句式。
3.解释现代语体文中常见的疑难词语。
(二)文学知识
《大学语文》中的文学知识,主要指的是作家作品基础知识和文体基础知识。作家作品基础知识考核,以每篇作品前的作者或专书简介为依据;文体基础知识考核,以教材中四篇文体简介文章中所涉及的知识为依据。
1.作家作品知识的考核内容,包括作者所属朝代或国别,重要作家的政治主张、文学主张、文学史地位和主要代表作。
2.阅读《议论文的阅读与写作》一文,理解下列名词术语,并能结合教材选篇中的材料予以辨识:
议论文三要素:论点、论据、论证。
论据类别:事实论据、理论论据。
论证方式:立论、驳论。
论证方法:归纳法(含例证法)、演绎法、比较法(包括对比法、类比法)。
驳论着眼点:驳斥论点、驳斥论据、驳斥论证。
3.阅读《记叙文的阅读与写作》一文,理解下列名词术语,并能结合教材选篇中的材料予以辨识:
叙述方式:顺叙、倒叙、插叙、平叙。
人物描写方法:肖像描写、语言描写、行为描写、心理描写;细节描写。
环境描写:自然景物描写、社会环境描写;场面描写。
抒情方式:直接抒情、间接抒情;借景抒情、在叙事中抒情、在议论中抒情。
议论方式:夹叙夹议、叙后评议。
4.阅读《诗歌的抒情方法》一文,理解下列名词术语,并能结合具体作品予以辨识:
古代诗歌文体:楚辞、汉乐府、乐府旧题、古体诗、近体诗、律诗、绝句、慢词、小令。
抒情方法:直抒胸臆、意象表现;借景抒情(包括自然天成、融情入景、移情于景、因情造景)、借事抒情、借举止抒情、借比喻抒情、借象征抒情、借典故抒情。
5.阅读《小说的艺术特点》一文,结合具体作品,理解下列名词术语:
小说三要素:人物、情节、环境。
人物形象:性格特征、个性特点;人物描写方法。
心理刻画:直接心理描写、间接心理描写。
环境描写:自然环境、社会环境。
表现方法:倒叙方式、前后照应、以小见大、托物言志、对比、铺垫、烘托、反衬、类比、象征等。